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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合伙企业注销手续资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理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当地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清算人成员名单的备案通知书; 6、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当地工商局开具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8、其他有关文件; 办理合伙企业清算组备案资料: 1、清算人签署的清算人成员备案申请表; 2、指定代理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人成员组成文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有关文件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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