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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总公司签署、加盖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当场提交身份证原件。 (3)总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的清税证明。如税务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则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有单独设立银行公户的还需要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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