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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年度汇算清缴应做到以下几点: 1、收入: 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注意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 2、成本: 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的成本水平; 3、费用: 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的税法规定,核查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了税法的规定标准; 4、税收: 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提取并缴纳; 5、补亏: 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 6、调整: 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计算并缴纳本年度的实际应当缴纳的税额。 纳税人在纳税年终后的规定时期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携带相关账目到税务局审核企业账目,审核完成后给予鉴定报告。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有以下情况的个人需要做汇算清缴: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在2处或2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多项,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2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