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有不少市场主体收到不法分子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发送的短信或拨打的电话,其内容大致为以年报未及时报送、营业执照需要更新认证、营业执照信息未如期上报或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为理由,诱骗市场主体点击短信内或其指定小程序内的网址链接,填写银行卡信息及个人身份信息,最终进行钱财诈骗。各类市场主体在收到类似短信或电话时,切忌点击陌生网址链接,不要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如发现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案。
市场监管部门发送的年报提示信息,仅提示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sd.gxst.gov.cn)进行年报,不涉及任何个人银行卡信息的填写,报送年报及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类市场主体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下面,一起学习一下年报的正确打开方式吧!
2022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共服务”—“年报入口”,自主报送公示2022年度报告。
关注“青岛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微服务”—“我要年报”,该功能为“个体工商户手机年报”功能。如企业需要从手机报送年报,请点击进入“服务通”—“专题服务”—“市场主体年报”。
另外,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注意
1.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仍应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2.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状况信息等。
1.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
2.资产状况信息;
3.联系电话等。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分支机构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成员人数等。
1.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2.代表机构登记情况;
3.代表机构备案情况;
4.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5.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6.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营业证明等。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和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海关报送相关年报事项。
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注意
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所有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文章来源:青岛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