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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企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千万别错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科技型企业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好处多多。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根据情况可以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简称“五技”合同。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对其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进行分类登记,并对其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的专项管理工作。 ●增值税减免: 纳税人(卖方)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享受技术交易额免征增值税(指增值税中的普通发票)。 ●所得税减免: 对从事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下全免,500万元以上减半征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作为科技项目的评价依据: 技术合同登记数量和金额是科技项目参与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据: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是辅助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 2、国发[2016]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5、财税[1999]273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6、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7、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8、国税函[2009]212号-《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9、财税[2010]111号-《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11、青科成字[2013]6号-关于停止收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费的通知; 12、财税[2015]116号-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1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82号-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 14、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