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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司变更:股权转让如何处理?股权转让的处理办法: 1、内部转让的,由双方订立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即可,但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处理。 2、外部转让的,应当发布转让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订立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但是股权的转让,需要对股权进行变更,这期间需要进行一系列较为繁琐的流程: 1、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找相关负责人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并带好相关资料到工商局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 3、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4、持税务变更单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5、持银行变更单到开户行变更银行信息。 (注:变更过程中所填写的表格,都需要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则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那么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需要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