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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注册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一下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一、公司制组织VS非公司制组织 

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股份有限公司门槛较高,一般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比有限责任公司大,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 

其余的则都属于非公司制组织。 

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非公司制组织(民间非盈利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等除外,下同)不具有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它们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它们的责任是与创业者绑定在一起的。 

当非公司制组织资不抵债时,创业者(有限合伙人除外,后文会提及)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创业者设立非公司制组织面临的风险更大。  

二、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第一法律地位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 

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二出资人不同 

个体工商户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或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第三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适用法律不同 

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的规定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一人有限公司则依据《公司法》设立,并受其调整。 

第五税收管理不同 

首先从税收管理上看,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管理相对宽松,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则严格一些。 

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税不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想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建议: 

1、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完善财务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并应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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