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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动态 >>资质办理 >> 注册合伙企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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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合伙企业的条件

注册合伙企业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4、企业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财务人员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务上岗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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